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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科目转换
点击量:678 来源: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9-3 13:54:14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新准则中的会计科目新增94个
•(其中特殊行业专用69个),
•取消10个,合并6个,分拆、更名、降级9个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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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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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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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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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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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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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13.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
•14.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15.“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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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7.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8.“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19.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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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新准则中常用科目的变动情况
•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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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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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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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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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
.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划分标准,如何进行分类。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为了增加财富、或谋求其他利益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内容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公司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投资,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其余均应划分为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目的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用于短期获利的投资项目(利用提高资金效率,将闲置资金购进股票用于短期获利)以及衍生工具(套期保值 、股指期货等)。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投资项目。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三项金融资产外均可划分为此类。
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的调账处理:
.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应收补贴款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
•调账时,应 将" 应收补贴款" 科目的余额转至" 其他应收款" 科目。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
•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核算内容不变。
•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周转材料”科目也可单设“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
Ø以下为不变科目:
Ø“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 。
Ø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农产品”科目
•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对建造承包商专设了“周转材料”科目。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概念(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及核算方法。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
•“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新准则取消了这些科目
• 调账时,应将“ 自制半成品” 科目的余额转入“ 生产成本” 科目
• 将“ 委托代销商品” 科目的余额转入“ 发出商品” 科目
存货等科目的转换Ⅲ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首次执行日所有存货科目均不再追溯调整 。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同一控制下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
Ø“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 ,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联营、合营企业的长投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
2号准则规范的其他长投问题
•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不适用2号准则的长投项目
.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长期债权投资
.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长期债权投资的科目转换
•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长期债权投资的科目转换
•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将"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或本金)、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改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的科目转换
•实际利率法
•公式: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去债券折价)=债券至期应收回的本金的贴现息+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
•“插入法”计算。
•溢折价的摊销额=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当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债权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委托贷款"科目
•取消“委托贷款”科目
•调账时,将"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应计利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固定资产项目未变科目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继续沿用。
固定资产项目变化部分
•取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增设“投资性房地产”和“累计摊销”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
•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专设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固定资产的调账
•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贷方
• 将“ 固定资产”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工程物资” 、“ 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固定资产调账的特殊说明
•投资性房地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农业企业需要特殊考虑
"长期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调账时,企业应计算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 资产会计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会计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即按会计口径计算的所得税小于实际纳税的项目(如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资产会计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负债会计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按会计口径计算的所得税大于实际纳税的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大体分为五个核算程序 :
• 视原采用的纳税核算方法进行调账:
五个核算程序
ü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本核算要求
ü时点:
ü 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
ü 特殊交易或事项--确认资产、负债时
ü基本核算程序:
ü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ü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ü3.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ü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ü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况
Ø固定资产
Ø无形资产
Ø交易性金融资产
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Ø长期股权投资
Ø其他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
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代销商品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
• 调账时,应将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核算内容相同
"应付短期债券"
•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调账时,对于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按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应付短期债券"等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调账时,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五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支出、非货币性福利支出、其他为职工支出
"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Ø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交税费”科目
Ø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Ø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Ø调账时,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余额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应交所得税金额转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预计负债"科目
f科目未变,但核算内容变了
f对于首次执行日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应计入预计负债,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对于首次执行日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计入预计负债,并增加资产成本
长期负债科目的转换Ⅰ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借款”、“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专项应付款”科目
• 核算科目和内容不变,直接结转或沿用旧帐
长期负债科目的转换Ⅱ
•应将"应付债券"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债券"科目
所有者权益科目Ⅰ
•实收资本(股本)不变
•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所有者权益科目Ⅱ
•“盈余公积”科目金额经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 本年利润” 不变
•“ 利润分配” 核算科目不变,内容增加。将"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科目金额经有关调整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利润表项目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换“业务收入”“业务成本”
•取消“补贴收入”科目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换“ 业务税金及附加”
利润表项目Ⅱ
•“投资收益”科目除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以外,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
•“ 营业费用” 换“ 销售费用” ,核算内容不变
